王云坚 编
清朝官制基本沿用明代的制度,将文武大臣分为一至九品,其中每一级又分正和从(副)。清朝没有宰相,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,即宰相的别称,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掌握,在军机处任职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,统称大军机,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,又称小军机。事实上只有既是大学士又是军机大臣才可算做真正的宰相。
地方官制按行政和军事划分,各省最高行政长官为巡抚,最高军事长官为提督。行政上布政使和按察使为巡抚的属官,分别掌管钱食与刑法。提督节制本省各镇绿营总兵。八旗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,视情况不同设将军、都统、副都统、城守尉、防守尉等官。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,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。总督节制一至三省军务,提督可视做总督的属官(虽然品级上提督比总督高)。全国有八总督:直隶、两江(安徽、江苏、江西)、湖广(湖北、湖南)、两广(广东、广西)、闽浙(福建、浙江)、四川、陕甘(陕西、甘肃)、云贵(云南、贵州)。晚清时,直隶总督为北洋大臣,两江总督为南洋大臣,其地位远高于其他总督之上。
总督一般都领某部尚书的虚衔,所以可自称“本步堂”,巡抚一般都领都察院左都御史的虚衔,所以可自称“本步院”。总督和巡抚间本无上下级所属关系,但清朝晚期军事防务日渐突出,总督便成为了军事、行政的最高长官。
清代主要地方官
行政 | 军事 | ||
巡抚(抚台) | 各省最高行政长官,从二品 | 总督(制台) | 正二品(加尚书衔者从一品) |
布政使司布政使(藩台) | 掌一省之政令与财赋,从二品 | 提督(军门) | 节制省内各镇总兵,从一品 |
按察使司按察使(臬台) | 主管一省之刑法,正三品 | 总兵(镇台) | 正二品 |
道台(观察) | 正四品 | 副将 | 从二品 |
知府 | 从四品 | 参将 | 正三品 |
知县 | 正七品 |
清代中央机构
机构名称 | 长官名 | 机构名称 | 长官名 |
内阁 | 大学士、协办大学士 | 大理寺 | 卿、少卿 |
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 | 管理大臣 | 翰林院 | 掌院学士 |
中书科 | 稽察科事内阁学士 | 詹事府 | 詹事、少詹事 |
军机处 | 军机大臣 | 太常寺 | 卿、少卿 |
内翻书房 | 管理大臣 | 光禄寺 | 卿、少卿 |
方略馆 | 总裁 | 太仆寺 | 卿、少卿 |
吏部 | 尚书、左右侍郎 | 鸿胪寺 | 卿、少卿 |
户部 | 尚书、左右侍郎 | 国子监 | 祭酒 |
礼部 | 尚书、左右侍郎 | 钦天监 | 监正、左右监副 |
乐部 | 典乐大臣 | 太医院 | 院使、左右院判 |
兵部 | 尚书、左右侍郎 | 宗人府 | 宗令、左右宗正、左右宗人 |
刑部 | 尚书、左右侍郎 | 内务府 | 总管大臣 |
工部 | 尚书、左右侍郎 | 上驷院 | 卿 |
理藩院 | 尚书、左右侍郎 | 武备院 | 卿 |
都察院 | 左都御史、左副都御史 | 奉宸苑 | 卿 |
通政使司 | 通政史、副史 |